毒品除罪化究竟能不能解決成癮問題?這一次,1% Style帶你從瑞士的海洛因輔助治療、葡萄牙除罪化,到美國奧勒岡州重新調整刑責、加拿大卑詩省結束三年試辦,你可以發現,十多年來的國際經驗沒有給出簡單答案。當刑罰退後,醫療、社福、社區與公共空間能不能接續支持,成為政策能否成立的真正關鍵。
一篇十二年前的文章,最近重新成為台灣政治攻防的話題。
2014年,沈伯洋曾以「撲馬」為名撰文討論台灣毒品政策,除了毒品除罪化,也提到如果除罪化被認為太過激進,至少可以參考其他國家「建立社區中心,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的針頭」,並加入社工協助。但最近這段文字被重新翻出,也引發他與台北市長蔣萬安對於美沙冬、清潔針具與毒品減害的爭論。
如果只看眼前,這很容易變成另一場「當年你說過什麼」的政治攻防。但十多年其實足以讓一個政策想法走過很漫長的道路,當理念變成制度,而制度走進醫院、警察局、社區與一般人的生活後,原本紙上看來合理的設計,也開始碰到各種沒有寫在理論裡的問題。毒品除罪化,正是如此。
我們看到這十多年瑞士繼續它的海洛因輔助治療,葡萄牙維持不同於傳統刑罰的路線;而美國奧勒岡州曾大幅降低少量毒品持有的刑責,幾年後又把部分刑事處罰放回來,至於加拿大卑詩省的三年除罪化試辦,則在2026年初正式結束,沒有續辦。這些不同的舉措變化,讓我們發現,世界沒有給出一個標準答案,但這反而讓今天重新討論毒品除罪化,變得比2014年更有意思。
我們其實常把四件不同的事說成同一件事
毒品政策之所以容易吵不清楚,一部分原因是「減害」、「美沙冬」、「除罪化」、「提供毒品」經常被放進同一句話裡。
台灣早在2005年前後,就因應靜脈藥癮者感染HIV的問題,推動清潔針具與美沙冬替代治療,背後的邏輯很務實:如果一個人現在戒不掉毒,至少先避免他因為共用針頭感染HIV,也降低使用地下毒品帶來的健康風險。而且這套方法確實產生效果,疾管署引用台大公衛研究指出,2005至2020年間,相關政策估計預防1萬3664名靜脈藥癮者感染HIV;每投入1元防治成本,可節省約19元相關醫療支出。
這是減害。美沙冬本身則是口服的管制藥品,必須透過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替代或維持治療;清潔針具計畫提供的是降低共用針具感染風險的工具,也不代表持有或使用非法毒品因此取得刑事豁免。
而除罪化,處理的是另一件問題:一個人身上只有少量毒品,而且是自己使用,國家是否還要以「刑事犯罪」處理?同樣的,由國家或醫療機構提供受管制毒品,門檻又更高,世界上確實有這類制度,但通常只針對特定重度成癮者,有嚴格的資格、劑量與醫療監督。
這些政策可能同時存在,卻不能彼此代換。支持美沙冬不能直接推論成支持毒品除罪化;反對除罪化,也不代表反對所有減害措施。所以,我們必須把這幾件事拆開,接下來讓你看到的「國際經驗」,才得以清楚觀察,這些政策到底利與弊在哪裡。
瑞士真的提供海洛因,但門檻非常高

從瑞士的海洛因輔助治療、葡萄牙的毒品除罪化,到美國奧勒岡州重新調整刑責、加拿大卑詩省結束三年試辦,各地走過不同的毒品政策路徑。十多年實驗留下的並不是單一的成功或失敗,而是不同制度如何在醫療、司法與社會現實之間重新尋找平衡。(圖/ChatGPT生成,張世文整理)
分享本圖瑞士從1994年開始試行海洛因輔助治療(Heroin-Assisted Treatment, HAT),使用醫療級二乙醯嗎啡(diacetylmorphine),簡單講,就是「醫療用途的海洛因」;這套制度後來沒有被取消,反而正式進入成癮治療體系的一環。瑞士聯邦公共衛生局資料顯示,2021年約有1700人在22個專門治療中心及一所監所接受治療,而官方評估顯示,患者的身心健康、社會狀況有所改善,犯罪行為也下降。
單看這些資訊,「國外早就在提供毒品」似乎沒有說錯,但重點藏在後半段。瑞士把海洛因「鎖進」一套高度醫療化的制度裡,依照官方規範,接受這項治療原則上必須年滿18歲、嚴重海洛因依賴至少兩年、曾接受至少兩次其他治療但沒有成功,而且成癮已經造成身體、心理或社會層面的嚴重後果;治療機構與醫師也受到規範,患者使用的是醫療級藥物,並搭配醫療及心理社會照護,目的在於把其他治療效果不佳的重度成癮者,從地下毒品市場帶進醫療體系。
真正困難的從來不是「提供」兩個字,而是後面那一長串制度成本。醫師、護理師、社工、藥品管理、個案追蹤、資格審查與長期經費,缺一不可,如果只看到「瑞士提供海洛因」,卻拿掉後面的這一整套配套措施,談的其實已經不是同一項政策。
把人從司法體系移出去之後,他要去哪裡?
葡萄牙提供的是另一種答案。2001年前後,葡萄牙大幅改革毒品政策,把個人使用與持有少量毒品移出刑事處罰體系。
除罪化,並不是合法化。販毒仍然是犯罪,持有少量毒品的人也不是從此沒人管,而是可能從司法體系轉進行政、健康評估與治療,真正改變的是「處理問題的方法」:一個已經成癮的人,被關進監獄幾個月或幾年,出獄之後毒癮仍然存在,事情並沒有因此結束,葡萄牙的改革曾出現不少正面成果,也因此長期成為除罪化支持者最常引用的案例之一。
但把刑罰拿掉之後,總得有人接手,這個問題到了美國奧勒岡州,又呈現了另一個觀點。2020年,奧勒岡州選民通過Measure 110,大幅降低個人持有少量毒品的刑事責任,希望把「抓人、起訴、坐牢」改成「評估、治療、協助」。
政策真的開始執行後,很快碰到現實問題:治療中心夠不夠?醫療人員在哪裡?一個同時有精神疾病、毒癮與居住問題的人,又該交給那個單位?於是在2024年,奧勒岡州通過HB 4002法案,重新將持有一定數量的管制藥物納入刑事處罰,同時建立與保留轉介機制,警方碰到符合條件的人,可以導向評估、治療與社會服務,而不一定直接走向逮捕與起訴。
2025年的州政府審計指出,Measure 110想把成癮問題從刑事司法轉向公共衛生,但治療網絡整合不足、不同地區取得服務的能力落差,以及原本就存在的行為健康體系問題,都讓原來的目標沒有完全實現,這也是HB 4002法案被制定的重要原因,因爲醫師、社工、病床和治療中心,不會跟著法條改變一起出現,而這才是最大的問題。
當政策走進公共設施領域,事情又變得不一樣
加拿大卑詩省的三年實驗,讓問題又更多問了一層。2023年1月31日起,18歲以上成年人持有總量2.5公克以下的特定非法毒品供個人使用,包括鴉片類藥物、古柯鹼、甲基安非他命與MDMA,在符合條件下不再受到刑事起訴或毒品沒收。
實施一年多後,公共場所用藥與社區秩序逐漸成為政治與社會爭議焦點,在居民與地方政府的疑慮升高後,2024年卑詩省要求加拿大聯邦政府修改豁免範圍,大幅限制公共場所持有與使用非法毒品。
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官方資料並不能證明除罪化本身造成公共場所用藥增加。卑詩省疾病管制中心的資料也顯示,在政策實施最初11個月,非管制毒品死亡率與救護人員處理的鴉片類藥物過量事件,並沒有出現統計上顯著的改變;這裡更值得看的不是一條簡單的「除罪化導致治安惡化」因果線,而是政策真正進入城市之後,原本抽象的權利開始和公共空間議題碰撞在一起,讓附近居民、店家、通勤者,甚至只是帶著孩子去公園的人,也被捲了進來。
成癮者需要被治療、被協助;其他市民同樣希望安全使用公園、車站與醫院。兩件事並不衝突,但政府必須替它們畫出界線。於是在2026年1月31日,三年試辦到期後,卑詩省沒有申請續辦;現況上省政府仍然把成癮視為健康議題,卻也承認這次試辦沒有帶來原先期待的結果。
十多年後,問題已經變了
把瑞士、葡萄牙、奧勒岡與卑詩放在一起,很難得出「世界正在全面走回毒品禁絕」的結論。瑞士的海洛因輔助治療仍然存在,葡萄牙沒有恢復全面刑事化;奧勒岡把部分司法手段放回來,同時保留治療轉介;卑詩結束除罪化試辦,也沒有放棄成癮是一項健康問題的基本判斷。
確實,十多年前,毒品政策最吸引人的問題是:除了抓去關,還有沒有別的方法?但現在大家開始處理下一題:不抓去關之後,這些人由誰接手?問題最後還是回到很現實的資源分配。原本由警察、檢察官與法院處理的人,如果不再進入司法體系,醫院、社工與地方政府就得接手其中一部分;至於哪些毒品適用、使用場所怎麼管制、拒絕治療怎麼辦?又是下一層問題。這些事情很難變成一句漂亮的政治口號,卻決定了一項政策最後能不能持續運作的焦點。
這也是今天重新閱讀2014年那篇文章真正有意思的地方。當年的資料、國際經驗與社會條件,形成了當年的判斷;如今世界已經多了十多年的實際經驗,再討論同一個問題,自然可以問得更細緻。
如果台灣今天談毒品除罪化,首先就得說清楚是哪些毒品、多少數量,以及警察遇到之後怎麼處理;海洛因、安非他命、大麻與MDMA顯然不能只用「毒品」兩個字全部包在一起。如果談的是瑞士式的受管制藥物治療,門檻更高。哪些人符合資格、在哪裡使用、藥物能不能帶離現場、由誰監督,都需要明確的制度;再往下,就是台灣有沒有足夠的成癮治療、精神醫療與社工量能接手。而卑詩省的經驗還多提醒了一件事:制度不能只設計吸毒者與政府之間的關係,還得把社區與公共空間算進去。
這些問題沒有哪一個可以靠一句「國外早就在做」回答,而一句「國外已經失敗」,其實也回答不了;十二年前,我們還可以討論一個理念應不應該嘗試,現在手上已經多了十多年的實際經驗,問題自然應該問得更細。
政策本來就不是信仰。新的證據出現,答案跟著改,其實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。




